最近小王在后台咨询小编,他在试用期被公司辞退,能不能要求公司赔偿?这个问题很多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都会遇到,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不知道能不能要求企业进行赔偿。这个要分两种情形进行讨论。
【企业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只要公司能够证明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企业没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
如果用人单位在没有证据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很大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据此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需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通常情况下,需要用人单位在招录用员工时向员工明确录用条件是什么,然后还要明示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并实施具体的考核行为,而不是任由用人单位解释员工试用期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综上,用人单位必须规范自身的用工行为,健全自身的规章制度,否则,将面临很大的用工风险。
用人单位在录用新员工时都会约定试用期,对劳动者进行考核,也让劳动者有一个适应岗位的过程。一些新员工进入工作单位后,在试用期内引发的劳动争议并不少见。实践中,不少企业认为试用期内,企业可以随时随意辞退员工。实际上,这种认识是不对的,企业不能随意解除试用期合同,除非企业能证明劳动者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需要支付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