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企业,分担风险和分享利益。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按其认缴的份额出资,并按出资后所投入的财产份额承担责任。合伙人的出资方式都有什么?接下来进行分享。
一、什么是合伙人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企业中首先具备的是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合伙人的出资方式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1、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2、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3、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以上是小编对于“合伙人的出资方式以及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问题进行的整理。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此外,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如果您还有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长燊律所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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