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交易对方不按时付款的情形,企业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根据对方公司的经营状况,我们可以分两种情况来分析。
一、如果对方公司还在正常经营,可以通过诉讼追回货款,那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1.双方的主体资料,即: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因此企业在与对方交易的时候,要注意留存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料)
2.起诉状及证据(按被告人数+1提供副本)
证据主要包括:合同、订单、送货单、发票、对账单、付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交易、对方欠款的相关资料
3.授权资料
如由企业员工去办理相关起诉事宜的,需由企业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诉讼涉及到管辖法院的问题:合同如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依合同约定,无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二、如果对方公司申请破产了,债权人还可以起诉债务人要求还款吗?
如果对方公司拖欠货款,而你正准备起诉对方公司的时候,发现对方公司已经申请了破产,那还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公司支付货款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诉讼事务后继续进行。债权人已经对债务人提起的给付之诉,破产申请受理后,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但是在判定相关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时,应当注意与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相协调。
上述裁判作出并生效前,债权人可以同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其作为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行使表决权,除非人民法院临时确定其债权额。上述裁判生效后,债权人应当根据裁判认定的债权数额在破产程序中依法统一受偿,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利息应当按照《企业破产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停止计算。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新提起的要求债务人清偿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同时告知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后,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记载有异议的,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8条的规定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企业追讨货款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不管债务人经营状况如何,还是建议债权人尽早起诉,以确认其债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在线或者电话联系我们进行咨询,长燊律所会派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