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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小猫小狗等宠物,在当代社会是非常流行的事情。一般来说,养的宠物大部分是体积小、攻击性比较小的。但是,小型宠物同样具有“攻击性”,萌宠也有可能伤人。
小李与小王住在同一个小区里,各自养了一只宠物狗。两人同时在小区外街道上遛狗,小李与小王在一旁闲聊,两只宠物狗沿街道追逐打闹,小李的狗将散步的杨某撞倒在地,杨某因伤住院13天,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到,养的宠物伤人,主人是要承担责任的,除非他能证明被伤的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才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那么,在案例中,两狗打闹绊倒路人,责任要如何承担呢?
小李、小王在公共场合遛狗,理应遵守必要的注意义务,但两人却在一旁聊天,放任狗在大街上追逐打闹,将杨某撞倒受伤。双方虽无共同意思联络,但对杨某摔伤构成共同危险,应当对杨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鉴于杨某是小李的狗撞伤,小李疏于对饲养宠物的管理致人损害责任较大,由小李承担主要责任,小王承担次要责任。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饲养宠物一定要尽到自己的管理责任,带宠物出门的时候记得给宠物佩戴嘴套,不要疏忽对宠物的管理。同时,不要随意去逗弄街上可爱的小宠物们,避免自己受伤。如果还有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长燊律所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