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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十一月

上班途中绊到石头摔了一跤,摔成了骨折,是否属于工伤?

在我们律所办理过的劳动纠纷案件中,工伤赔偿纠纷占比也是不少,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什么情况属于工伤,什么情况不属于工伤呢,相信有许多企业老板和员工都对这个比较困惑,今天有个客户咨询“上班途中绊到石头摔了一跤,摔成了骨折,是否属于工伤?”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这里有三个基本条件:

一是员工是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

二是发生前述事故伤害的时间地点是在上下班途中。

三是员工在前述事故伤害中不承担主要责任。


必须同时满足前述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不满足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都不属于工伤。


上班途中绊到石头摔了一跤,虽然满足上班途中的时间地点条件,但伤害的来源是绊到石头摔了一跤,并不是法律法规要求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且伤害是因为员工不小心绊到石头发生的,主要是因员工的疏忽大意造成的,主要责任在员工。因此,该情形下不属于工伤。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绊到石头摔了一跤,被路过的汽车碾轧,且交警认定员工非主要责任,是属于工伤的。


因此,对于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公司应调查、核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原因、经过等,以确认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避免将原本不属于工伤的情形申请认定为工伤,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以上就是小编对工伤纠纷方面的问题进行的简单梳理,如果需要更进一步的专业律师的帮助和解答,您可以联系我们进行咨询,长燊律所提供专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