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88岁老人将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主的事情最近是闹得沸沸扬扬的。最先是这个赠与行为本身引起了大众的关注,引发了大家对于亲情的讨论;之后又有老人家属出面质疑该赠与行为的有效性而使大家再次关注该事件的后续进展;近日又有与该事件有关的公证处的负责人正面回复该事件,导致这个新闻一直在热搜榜上。而这则新闻里面,频繁出现了两个大家不熟悉的词语:意定监护和遗赠扶养协议。那么,什么是意定监护和遗赠扶养协议呢?下面,小编就从专业角度给大家一一解释一下这两个词语。
意定监护,是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自行选定的监护人。这个与法定监护不一样,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而意定监护是具有一定自主选择权的,他的意定监护人并不一定要求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意定监护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遗赠扶养协议的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从上述分析不难发现,如果上海那位88岁老人的意定监护及遗赠扶养协议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选定或签署的,那么就是受法律保护的。而就目前从公开途径了解到的情况,这位老人对意定监护和遗赠扶养协议专门做了相应的公证,而公证又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因此,老人的意定监护及遗赠扶养协议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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