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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一月

指使流氓强奸同学,结果却误奸自己,是否构成强奸罪?

木兰向来是学校女生中的大姐大,近日宿舍里的同学小英却在班里公然跟自己斗嘴。木兰越想越气,就打了1万钱给之前在网上认识的一个流氓,叫他晚上偷偷潜入她们宿舍强奸小英,并把小英的照片发给对方。结果,半夜时小英因为肚子痛去了校园诊所。流氓半夜爬进宿舍后,发现屋内就木兰一个女生。于是,也没看清脸,就把木兰给强奸了。此后,木兰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那么,在此案中,流氓强奸错人,是否构成强奸罪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流氓虽然强奸错对象,但是他的行为依然属于违背妇女的意愿与其发生关系。另外,木兰教唆指使他人强奸,结果错奸自己,是否构成强奸罪呢?

我认为是构成了的,只不过是构成强奸罪未遂。首先,木兰指使流氓强奸自己的同学,就构成共同犯罪的故意。第二,流氓也采取了强奸行为,只不过强奸错对象。第三、室友小英没被强奸纯属运气,在强奸小英这件事上,木兰和流氓构成了强奸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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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