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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十二月

公司股东决议解散公司,是不是直接去工商局办理注销就行了?



很多公司的股东都以为,只要公司全部股东同意解散公司了,就可以直接去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其实不然。在去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之前,还有一系列较为漫长的流程要走。



1)首先,应在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其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再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4)最后,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因此,自公司股东决议解散公司之日起,至少要经过3个月以上才可能办理完相关的清算手续并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实践中,很多企业觉得这个流程太复杂,于是找人做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注销登记。这样做风险巨大,因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债权人有权主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这本来是公司的债务,正常清算程序后,公司没钱也找不到股东身上。但是,如果有用虚假清算报告骗取注销登记的情形,那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了,得不偿失。因此强烈建议各位股东千万不能为了怕麻烦而使用虚假的清算报告。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