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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合伙企业散伙的法定情形,那么合伙企业散伙的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进行分享。
一、什么是合伙企业散伙
合伙企业散伙,即合伙企业解散,是指因法定原因或约定原因而使得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
二、合伙企业散伙的情形
合伙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或期限届满等以下情况,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散伙: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以上是小编对于“合伙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解散”问题进行的整理。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合伙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或期限届满等情况,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散伙。包括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如果您还有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长燊律所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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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85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