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成功案例
在税务方面,大多数人都认为子公司与分公司并没有太大区别,实际并非如此。那么,在税收上子公司与分公司有什么区别呢?这其中的区别大家应该明白或知道,接下来给大家分享。
首先根据上一节所分析的子公司与分公司的独立性,可以得知,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可以由总公司弥补;而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只能由自己的利润弥补。这样就要考虑分支机构在设立后会不会短期就可盈利。
如果有较长时间的亏损状态,这时如果设立的是分公司,则总公司与分公司可以通过合并报表的形式,将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盈利与亏损冲抵,减少了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减轻税务压力。若是新设分支机构能够短时间盈利,一般来说设立为子公司比较好,这样既可以让子公司享有独立法人资格,还可以将母公司、子公司的经营风险相互隔离,避免因经营风险导致的连锁反应,同时一个机构可以将其效益良好的资产转移给另一方,处理掉不良资产。
同时设立分支机构时还应当考虑分支机构所在地有没有税收的优惠政策。因为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独立计征的,所以,若分支机构所在地有税收优惠待遇时,可以考虑设立子公司。
而对于公司与分支机构之间有较多资产转移的需求时,建议将分支机构设为分公司,因为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同一主体,资产转移并不涉及所有权的变更,也就不需要缴纳各种税款。
在实际经营中,建议大家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注册子公司还是分公司。这些是从税务方面看,但还是那句话,设立分支机构不能只看一方面,后面我们会从人员管理等方面来看看二者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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