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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爷和李大妈是夫妻,张大爷的遗产有:房子一整套、另一套房50%的产权和80万存款。张大爷与李大妈育有一子一女,张大爷还与前妻育有一子,此外,张大爷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张大爷生前没有立遗嘱,那么,这些遗产将由谁来继承?如何继承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一)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二)法定继承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继承的份额一般相等。
需要注意的是,前面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此,本案中,张大爷的遗产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李大妈、他和李大妈所生的一子一女,以及他和前妻所育的一子进行等额继承。张大爷的一整套房子这四个人每人分得25%的份额,另一套拥有50%产权的房子,这四个人每人各占12.5%,80万的存款这四人每个人得20万。而张大爷的哥哥和姐姐不能继承任何东西。
以上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整理。根据《民法典》,自然人死亡后如果没有立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继承份额一般相等。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继承。如果您需要处理相关问题,建议找专业律师协助。欢迎在线咨询长燊律所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