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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结婚,婚后发现被告存在精神疾病,且夫妻之间因无法沟通已分居五六年。现原告要求离婚,被告提出要求女方给予一定补偿款后才同意离婚。
律师代理思路:经与原告及其家属沟通,发现本案存在多重障碍。首先,原告除持有本人身份证之外,无任何其他证件,据其反馈,相关证件由其婆婆持有;其次,据原告家属反馈,原告曾患有精神分裂症,现虽已治愈,但其在沟通方面还是存在一定的障碍。律师了解了上述情况后,先指导原告到其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调取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以证明其与被告的婚姻关系,便于法院立案。随后又在立案材料被退回的情况下及时与法院以及相关办事机构进行沟通,根据法院对证据材料的要求又前往被告所在地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庭审过程中,又向法院阐明了原告目前的身体和生活状况。
案件结果:
法院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