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解读热播剧《带着爸爸去留学》第二集中的一个法律问题。在这一集里,说到林飒和老公跟前妻生的女儿武丹丹一起去旅行,途中两人又闹矛盾,最后林飒将武丹丹赶下车。后来,武丹丹坐上了黄成栋他们的车,却被林飒开车逼停在路边,两人再次起了争执。在说到林飒和武丹丹两人的关系时,林飒说自己是武丹丹她爸爸明媒正娶的老婆,是武丹丹的合法监护人。武丹丹反驳说她已经18周岁,有行为能力,林飒不是她的监护人。那么,我们不由产生疑问,这后妈到底是不是老公前妻的子女的合法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法定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未成年人的父母。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四种: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所以,武丹丹说的是对的。她已经年满18周岁,且有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她不需要法定监护人。
另外,假设武丹丹是未成年人,或者是精神病人。因为林飒不是她的亲妈也不是她养母,所以林飒也不是她的法定监护人。但是,如果武丹丹是未成年人或者是精神病人,她的爸爸就是她的法定监护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监护人可以将自己的监护责任委托他人实施的。也就是说,如果武丹丹未满十八周岁,林飒是可以接受武丹丹的爸爸的委托,成为武丹丹的合法监护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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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未成年保护法》
第十六条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