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构建受中国企业信赖的律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 首页 >> 债权债务 >> 什么样的借条是无效的?这六种情况是无效的!
23 七月

什么样的借条是无效的?这六种情况是无效的!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有借条有保障,但是借条也要合规,否则借条将会变成无效借条,债权人凭借条讨债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以下是关于借条的不合规情形:

1、借款用途不合法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债权人明知对方将借款用于一般违法行为,法律将不会保护债权人利益,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即使借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借条的一切形式要件,如果对方欠债不还,债权人的利益也无法得到保护。

2、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力上睡觉的人”。债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出借人就丧失了胜诉抗辩权,如果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


3、借贷合同无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如果债务人基于胁迫、欺诈等情形出具向债权人出具借条,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违背了民法公平、平等、自愿原则,该债权利益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4、利用借条形式

解除恋爱关系、同居关系、婚姻关系时,协商约定一方给予另一方青春损失费、分手费,通常以借条形式掩盖真实目的,但实际中并不存在真实的借贷事实。一方以借条为凭证要求对方还钱,如果对方提出证据抗辩不存在借贷事实,法院将要求原告提供证据链,说明借贷事实的发生时间、地点、交付方式,提供转账记录、收据等,如果借条系孤证,不能证明借贷事实真实存在的,借条无效。

5、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款实际支付。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可能存在借贷合意,但是不能证明借款事实真实发生,借条无效。

6、高利贷利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

民间借贷利率约定超过36%的部分,即使债务人自愿给付,法院也不会支持,并且可以要求债权人返还;超过24%低于36%的部分,如果债权人主张该部分利息,法院不会支持,但是如果债务人自愿给付,法院也不会干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借条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合法有效的借条是债权人的有力保障,大家以后有涉及到借条的相关问题一定得谨慎,注意借条的合规性,不让别人有机可乘。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在线或者电话联系我们进行咨询,长燊律所会派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