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们已经了解到了影响抚养权的因素,以及如何争取抚养权。争取抚养权后,势必要面临另一个问题:对方要不要支付抚养费,支付的标准和方式又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般来讲,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有些当事人在庭审中回答法官“每月收入多少钱”的提问时,为了争夺抚养权,回答的金额远超实际收入,但这样做存在一个很大的风险:如果最后抚养权判给对方了,就需要你支付抚养费。你在庭审中自认的收入越高,你要支付的抚养费很有可能就越多。因此,建议据实陈述收入,实在太低不利于争夺抚养权的,可以稍微抬高一点。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抚育费数额可能几年后就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了,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或因其他正当理由,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了,这个时候怎么办呢?如果对方有给付能力的,可以以子女名义要求对方增加支付抚养费,对方不同意的,可以以子女名义起诉。
有关抚养费的问题,当事人还喜欢问的一个问题是: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吗?要支付到什么时候呢?
一般来讲,抚育费应定期给付,一般是按月给,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实践中如果应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同意的,法官一般不会判一次性给付。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如果虽年满18岁,但因读书、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尚未独立生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综上所述就是笔者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相关知识的普及,无论离婚的结果怎么样,父母依然是孩子的父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父母的责任和义务,至于这个标准在法律上是有定义,但是从道德上来讲应该尽量双方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就只能通过法律程序来界定了。对于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还有疑问的话,您可以联系我们进行咨询,长燊律所提供专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