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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依照法律规定,对其遗产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去世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设立遗嘱,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遗产,而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如果去世时配偶和父母尚存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子女是无法取得全部遗产的。所以如果希望把更多遗产,留给自己的独生子女,就需要设立遗嘱。
需要补充提示的是,如果子女已婚,通过法定继承得到的财产,将属于子女和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希望财产属于子女个人所有,则也必须要设立遗嘱。
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顺位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如果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则该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该子女的位置进入到第一顺位继承,只是继承的总份额仅限于该子女应当继承的份额。这叫做代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含代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继承遗产。
以上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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