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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别人到期后,可以协商用对方的房子车子抵债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两个案例。
案例一:张三借100万给李四,李四到期后无力偿还,张三和李四协商,用李四名下价值110万的房子抵债并签订了以物抵债协议,该协议是否有效?
案例二:张三借100万给李四,李四到期后无力偿还,此外,李四还欠其他人很多钱。张三和李四是好朋友,李四想,反正财产都保不住了,不如都给张三。于是李四和张三协商,用李四名下价值250万的房子抵债并签订了以物抵债协议,该协议是否有效?
以物抵债协议是否有效,关键要看以物抵债协议是否存在恶意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等情形,如存在则无效,如不存在则有效。
案例一中属于双方正常的以物抵债协议,合法有效。而在案例二中,张三明知李四存在多笔债务,仍与李四串通将房子以不合理低价抵债,严重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应为无效。
因此,在签订以物抵债协议时,要注意不能恶意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协议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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