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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节中我们学习了买卖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与合理诉求问题,这节我们一起来看看买卖合同纠纷的逾期付款利息计算与对账问题。
一、逾期付款利息计算
若有约定,一般可以按照约定来执行(若约定的利息过高,法院会适当调整);若无约定利息,2019年8月20日前的利息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后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可适当调整为按照该利率的1.5倍计算)。
二、对账问题
对于涉案的货款总金额、拖欠的货款金额等,若是买卖合同、送货单、对账单等证据材料均系单方制作,没有对方的盖章或签名确认,那么法院一般不支持该金额。在这种情况下,若原告可以提供其它的证据材料,如微信聊天记录、QQ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例如通过微信的方式将对账单发给对方,对方虽然没有在对账单上面盖章签字,但在微信上回复“没问题”“好的”“收到”“可以”“行”等,可视为双方有对金额进行过对账,亦是有利证据,法院会予以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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