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在遗嘱人去世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通俗的说,就是人们在生前,对自己的财产和其他事务,在去世后应该如何分配和处理所进行的安排。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设立遗嘱有以下几种方式,分别是:自书遗嘱、口头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公证遗嘱。每一种遗嘱类型,都有明确的设立要求。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要求设立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否则会导致遗嘱无效,愿望落空。
为什么要设立遗嘱?遗嘱是实现家庭财产,由上一代传承给下一代,最基本、最重要的兜底的法律工具。设立遗嘱至少有三个作用:
第一,设立遗嘱,能够实现本人分配遗产的真实意愿。设立有效遗嘱,遗产将按遗嘱内容继承,立遗嘱人可衡量各继承人的经济条件、财产管理能力、履行赡养义务等情况,决定财产由谁继承和继承多少。由此可以最大限度实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第二,设立遗嘱,可预防家庭纠纷,减少家庭矛盾。有了遗嘱,就意味着有了明确的遗产分配方案。只要遗嘱本身合法有效,一般不会产生继承纠纷;
第三,设立遗嘱,还可以明确遗产范围。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财产不但数量增加,种类也越来越复杂,除传统的存款、房产外,还有股票、公司股权、对外债权等资产。遗嘱订立人最清楚自己的财产状况,在遗嘱中列明自己的全部财产,可以避免继承人在自己离世后难以查清财产,导致财产流失,更可能避免意外去世情形下,财产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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