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民间借贷纠纷——利息如何计算》。民间借贷纠纷,在现实中十分常见,在法院起诉的时候往往涉及到利息的计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民间借贷纠纷的利息计算方法。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利息方面的司法解释,最新是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规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从司法解释中可以看出,现在法院受理的案件,若借贷双方对利率有约定的,而且年利率不超过15.4%的,可以按照双方约定的利息来主张。若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则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年利率一般在3.85%左右上下浮动,近期没有变化,为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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