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关系是法律关系中很简单的一种类型,故民间借贷行为的风险也是可以类型化列举。
往往是利息约定是否合法、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根据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不同,风险防范以出借人和借款人分类。
一、出借人的风险
对出借人而言,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利息标准是否合法。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借款利息不能超过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现在的利率为3.85%,四倍即为15.4%。
2.借款合同内容要完善,除了本金、利息,还要载明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电话以及追偿费用的承担,方便维护自己的债权。
3.资金流水要清晰,民间借贷属于实践合同,只有合同不能生效,需要履行出借义务即交付借款,双方之间才会形成民间借贷关系。所以资金流水一定要清晰,并且要自己保存。若借款人要求转到非本人名下的账户时,一定要有书面约定。
4.夫妻借款共债共签,夫妻借款时需要让夫妻双方在共同借款人处签订,且在借款合同中写明该借款系夫妻共同借款。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借款。
5.保证人身份需要列明,不能只写某某提供保证,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保证责任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而非连带责任保证。
二、借款人的风险
对借款人而言,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还款备注要清晰,借款人主张债务的消灭需要自行举证证明,故在还款时需要备注为还款,且保存原始凭证。
2.现金还款需要收款人出具收据,保留原始凭证。
3.配偶签字须谨慎,配偶在借款协议中签字,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共同借款的意思表示,故要谨慎对待出借人要求配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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