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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剧《完美关系》第一集里有这么一个小片段,富婆乔太太在澳洲买房时,幸亏得到琳达的提醒,才没买了死过人的房子。那么,假设乔太太被隐瞒了房子原先的女主人就是在浴缸自杀的信息,买了后才发现,能否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咱们国内,房子里有过“自杀、凶杀、火灾烧死人、触电死人”等非正常死亡的情形,在咱们中国人的认知中,这样的房子会被认为属于“凶房”。在购买房屋时,就会考虑是否购买,以及购买的价格。
因此,作为房屋的出卖人有义务告知房屋里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信息。否则,房屋出卖人的沉默将构成欺诈。最终房屋的购买人有权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要求房屋出卖人返还购房款。
具体维权方法如下:
1、保留好购房合同,明确是从谁那里买来的房子,以及房子是在哪个位置。因为诉讼时是要到房子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而且你还得知道卖房子的是谁,因为无名氏是不能成为被告的。
2、收集好付款凭证。如购房发票、收据,付款给对方的银行转账记录,以及贷款合同。
3、搜集房子里死过人的证据。如:以业主身份请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出具该房屋发生过非正常死亡(如自杀,凶杀,触电死亡等)的书面证明;非正常死亡发生后,房子所在地有出过警的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有关该房子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新闻报道。
以上是小编对于“买到凶房能否退房”问题进行的相关整理。如果不小心买到凶房,是可以退房的,因为买家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违反了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买房过程中应该综合考虑房屋可能存在的陷阱和风险。而对于那些价格离奇偏低、出售方急于出手的房屋,应当警惕,慎重决定,最好到该小区向物业和附近居民了解情况。如果您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可以在线咨询长燊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