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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网络生活中,各种小程序或APP也成为商业活动的承载。很多企业在向互联网开展业务的过程中,会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自己的小程序或者APP,但是如果在委托合同中没有约定权利归属,该如何处理?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未明确约定或未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著作权的所有权由开发方所有。而委托人只有在合同范围内的使用的权利。
也就是说,委托开发的权利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委托开发不约定权利归属,委托人获得的只有使用权力。
同样,这种逻辑也适用于一些技术性开发和研究,若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当事人没有约定权益归属的,专利申请权由研究开发方所有。
所以,在有委托开发或者委托创作的情况下,务必留意合同的相关权利归属是否约定且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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