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我们先来看个案例。
借款人B向债权人C借款,担保人A提供了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债权人C和担保人A的担保合同还约定,如果B到期没有还借款本息,担保人A必须在3日内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否则需要向债权人C支付借款总额20%的违约金。
借款到期后,B没有还钱,A也没有在3日内偿还借款本息,C要求A除了偿还本息外,再支付20%的违约金。C的要求能不能得到支持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担保责任的承担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或者约定的担保责任范围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担保人主张仅在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C最多只能要求A偿还B应该偿还给C的部分,不能再单独要求A承担一个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案例中C无权要求B承担20%的违约金。
以上是小编对于“不履行担保责任,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问题进行的相关整理。如果以上文章无法全面的解决你的问题,面对这个情况怎么解决,可以在线咨询长燊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广东长燊律师事务所在合同纠纷方面具有多年的实践经验,如果您有需要,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