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构建受中国企业信赖的律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同纠纷 >> 恋爱期间赠与的巨额财物,分手后需要返还吗?
28 三月

恋爱期间赠与的巨额财物,分手后需要返还吗?

郑某与何某恋爱期间,何某多次以不同理由向郑某索要现金,郑某为了巩固双方的感情,按照对方的要求给付其现金共计四万余元。此后何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要求与郑某分手。郑某要求对方返还该四万元款项。何某则认为钱是郑某自愿赠与的,因此拒绝返还。这种情况郑某能要回肆万元吗?

 

首先我们看下赠与合同。一般来说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也就是说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自己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再承担赠与义务。但是已经交付的,不能请求返还。但是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又受到限制,一是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比如说在疫情期间向武汉捐赠物资、家庭成员之间赠与等;二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这几类情况是不能任意撤销的。

在这个我们这个案例中,一般来说情侣之间的小价值的礼物,比如衣服、食品、节日红包,会被认为一般的赠与。因为男女恋爱期间关系,赠与不是出于当事人的真正的赠与意图,或者说目的不纯粹、动机不单纯,而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所以赠与的贵重物品,如价格不菲的奢侈品,被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与彩礼的道理相似,之后分手,就会被认为缔结婚约的目的不能达到,解除条件生效,赠与合同被解除,那么接受赠与的一方就不具有受领的法律根据,于是就属于不当得利。此时应当返还这类巨额财物。

以上是小编对于“恋爱期间赠与的巨额财物,分手后是否需要返还”问题进行的相关整理。如果以上文章无法全面的解决你的问题,面对这个情况怎么解决,可以在线咨询长燊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广东长燊律师事务所在合同纠纷方面具有多年的实践经验,如果您有需要,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