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
做企业家靠谱的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行业资讯
妇女遭到性骚扰,该如何获得保护?

性骚扰是指不受欢迎的性行为,或其他以性为目的的行为,它损害了工作女性与男性的尊严,包括不受欢迎的身体接触、语言或非语言行为。受害者会对异性甚至对社会产生不信任感和排斥感。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受害妇女可以向本单位或者有关上级单位投诉,请求对行为人予以单位系统内部的相关处分;也可以向主管的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对行为人予以行政制裁。

2022-09-21

妇女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妇女权益的保护一直在社会各界备受关注。保障妇女权益是国家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部分,在我国广大妇女同胞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当勇于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妇女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遭受不法侵害或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加以解决。

2022-09-20

面对网络侵权,我们应该怎么办?

日常中,在网络冲浪的时候,可能遇到被他人侵犯权力的行为。在确定对方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之后,应该及时维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2-05-27

饲养的流浪动物咬人,饲养者需要赔偿吗?

原告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被一小狗咬伤,该社区的物业管理单位为被告三合物业公司,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天长地久摄影店系该涉案小狗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但根据原告提交的录音录像以及当事人陈述,可以证明被告摄影店曾经常性地喂养涉案小狗,涉案小狗也经常滞留在被告龙华天长地久摄影店处。原告遂将二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2022-05-26

小区房屋外墙脱落砸伤他人,谁来赔?

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情况每年都有发生。我们知道村民自建房外墙脱落时的赔偿主体是该房屋的所有人。一些小区外墙脱落导致楼下行人受伤或者车辆被砸坏,这时适用的规则不变,即《民法典》关于建筑物上悬挂物、搁置物脱落坠落的规定,逻辑也不变,即责任主体应是管理维修义务人。但是因为情况不同,会有不同的结果。

2022-05-24

自建房外墙脱落砸伤他人找谁赔偿?

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情况每年都有发生。2019年11月,王某父母带着王某从大浪街道某处房屋经过时,楼房的外墙发生脱落,导致王某头部受伤,并产生医疗费2万元。在这起案件中,可以依据《民法典》关于建筑物、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规定来分析。首先需要确定责任主体。根据规定,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来承担。究竟谁来承担,需要看谁负有管理或者维修义务。

2022-05-24

作为业主,有哪些法定的权利?如何行使和维护这些权利?

当购买了住房,成为业主,大家知道自己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哪些法定的权利,又应该怎样行使这些权利和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吗?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022-05-18

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能把房子出租吗?

我国《民法典》第300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经同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人的人赔偿。

2022-05-18

多人共有房屋出售是否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同意?

张三、李四、王五、赵六按照1:3:1:1的比例共有一套6居室房屋,四人未对房屋处分作出约定。恰逢李四出国半年,张三、王五、赵六未与李四商量就以市场价格将房屋出售给小明,并将李四应得售房款提存。李四回国后,以张三、王五、赵六无权处分房屋为由,诉请法院撤销与小明的房屋买卖合同。

2022-05-18

员工发朋友圈“羡慕人家工资按时发放”竟被开除?!从法律角度怎么看?

近日,河南一位网友小张(化名)爆料,自己发朋友圈“羡慕人家工资按时发放”,同事小彭(化名)评论“我也羡慕”竟被一起开除,在网上引发热议。那么,涉事公司是否有权因此开除员工?小张和小彭在朋友圈发表的言论只是在陈述公司拖欠工资的客观事实,并非恶意造谣,也未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未损害公司和其他劳动者利益。如果公司仅因两名员工发朋友圈开除两人,这一行为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因为两人的行为并不构成劳动合同解除的行为。

2022-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