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周甲与被告周乙、周丙、周丁在村北附近,四人分别手持一把玩具手枪玩射击游戏,在游戏过程中,原告周甲的眼睛被击伤,伤后原告被家人送往医院治疗。原告诉称,在游戏过程中,原告的眼睛被三被告中的一人手中的玩具手枪发射的子弹击伤。三被告均认为不是自己的玩具枪打伤。此时如果不能证明实际的加害人,所有实施行为的被告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本案经过审理,最终判决三被告共同承担的连带责任。
2022-12-08
2022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2022年第7号公告“和“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将于2023年1月8日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新冠肺炎不再纳入甲类管理。那对于用人单位关注的劳动用工问题会有什么影响呢?
2022-12-08
校车将学生蔡某等同学送至某停靠点下车,蔡某横穿马路时,货车将蔡某撞倒并碾压,造成蔡某当场死亡。蔡某父母以被告校车送学生回家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等为由诉至法院,认为被告对该事故的发生亦有过错,要求被告小学承担赔偿责任。蔡某横穿马路说明家长未尽教育义务,且在校车到达时未按时接送孩子,也未尽监护义务,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2022-12-07
原告李某与被告赵某均为被告中学学生。5月12日,李某前往医院就诊,经CT检查未见明显异常。7月6日,李某被诊断为情绪障碍;李某因多次就诊产生大量医药费。诉讼中,李某曾申请对情绪障碍等与侵权行为因果关系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做了退案处理。本案中,李某因为赵某的打击行为导致出现心理疾病,属于对健康权的侵犯。因此本案最终判决被告赵某承担原告支出的各项费用。
2022-12-07
张某系向阳小学四年级五班的学生,宋某是该班的语文老师。某日宋某因张某没完成作业,用教鞭打了张某的左胳膊。次月经医院心理科诊断,张某患有焦虑性神经症。被打事件之前,向阳小学多次通过会议、教师签承诺书、在校园显著位置悬挂公示板等形式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管理,事件之后,对宋某进行了通报批评、记过、扣绩效工资等一系列处罚措施。张某因患有腰椎间盘膨出及焦虑性神经症休学,张某至今未复学。
2022-12-06
婚闹习俗自古而有之,而现在很多闹婚形式甚至已经完全扭曲,违反了公序良俗,让“越闹越红火”的习俗失去了其原本的寓意,相关案例也层出不穷。这种恶俗婚闹之所以受到大家的口诛笔伐是因为其与社会公序良俗不相容。同时因为恶俗婚闹行为侵害了伴娘的身体完满性,构成对身体权的侵害。在一般人格权领域内,又构成对人格尊严、人格自由的的侵害。
2022-12-05
假设驾驶人违停,而乘车人又没有注意车后行人或非机动车,打开车门导致他人受伤,应该怎么赔偿?此时驾驶人与乘车人对受伤的第三人构成共同侵权,应由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乘车人,打开车门前应仔细留意车门前后方的情况,确保安全后方可打开车门,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
2022-12-05
张三把其名下的一辆轿车卖给了李四,还没有去过户,但张三马上就出国定居了。但张三马上就出国定居了。在这种情况下,张三的车给李四开,如果有车祸发生,那么张三作为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只要张三与李四签订了车辆转让协议,证明车辆已经转让并交付给李四,李四在使用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的,作为车辆出让方的张三不需要承担责任。所以,为了更好维护张三的合法权益,建议在转让车辆时要与李四签订一份书面的车辆转让协议。
2022-12-02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因此,应当视案发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张三赔偿李四的部分或者全部损失。
2022-12-01
张三与李四在事故发生之前并不相识, 4月29日经由双方朋友介绍,由张三搭乘李四无驾照驾驶的摩托车(二人均未戴头盔)。在行驶过程中,与王五驾驶的汽车相撞,造成李四、张三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张三随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至2017年5月27日,共住院治疗28天,共花费医疗费用6万余元。后经交警部门道路事故认定书认定李四负事故全部责任,王五、张三无责任。
2022-12-01
2023-05-19
2023-05-17
2023-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