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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六月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且不付经济补偿吗?

对于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内容,很多人都很困惑。那么,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公司是否有权直接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还要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先说观点。公司有权直接终止劳动合同,而且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同时,也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明确: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劳动合同终止。现有法律法规均未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在国家没有新的规定前,用人单位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终止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被返聘或者其他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第八十七条也有明确的裁判意见,“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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