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规定了劳动者如果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依据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具有法律依据。但这一解除权对用人单位并不是无限的,用人单位不能滥用该条款,违法解雇员工。依据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合同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合法有效。合法有效是指规章制度的制定内容、制定程序、内容公示都要合法。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不能有损害劳动者权利的内容。规章制度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且要向劳动者公示。可以通过律师或者法务人员制定成套的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化。
第二,劳动者要有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劳动者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依据。对此,用人单位要有证据证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三,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应达到严重程度。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行使合同解除权必须是劳动者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并且该行为必须达到严重程度。对于什么是“严重违反”,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一般可以从违反规章制度的动机、次数、后果、影响、损失等几个方面考虑,如造成的后果或者影响是否严重、是否多次违反、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失、是否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等。如果偶尔发生或者损失不大、影响很小的,一般不宜认定为“严重”。
以上是小编对于“用人单位以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问题进行的相关整理。如果以上文章无法全面的解决你的问题,面对这个情况怎么解决,可以在线咨询长燊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广东长燊律师事务所在劳动纠纷方面具有多年的实践经验,如果您有需要,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