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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八月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者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时限是多久?劳动者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超出仲裁时效的,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但这个一年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各地做法差异很大。

 

就深圳地区而言,采用的是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也就是说第2个月的双倍工资,得在第14个月之前申请劳动仲裁,第3个月的双倍工资,得在第15个月之前申请劳动仲裁,第4个月的双倍工资,得在第16个月之前申请劳动仲裁,以此类推。

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对劳动者而言,在第13个月、第14个月的时候主张双倍工资是最划算的,这个时候可主张的双倍工资月数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最大值—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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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