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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企业,在给员工买了工伤保险之后还不放心或者是因为是劳务关系买不了工伤保险,所以就想再给员工买个商业险。于是很多企业就给员工买了人身意外险。但是这种保险真的对企业有用吗?
一般来说,人身意外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给员工买人身意外险,投保人是企业,被保险人是员工,保险人则是保险公司。这些都清楚明确,但是最关键的是受益人,所谓的受益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赔偿请求权的人。但是受益人一般是被保险人,也就是员工;虽然单位作为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但是需要征得员工的同意。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如果员工出现意外,如果用人单位以购买意外险免除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其他需承担的义务,用人单位变相地成为该保险的受益人,这与人身意外险保险合同的约定不相符合。
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以保险公司已支付商业保险理赔款为由免除其应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投保的是人身意外保险,保险受益人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不能免除责任;但是如果投保的是雇主责任险,受益人应为用人单位,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免除责任。
所以,在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时,应当购买雇主责任险。以上是小编对于“企业购买员工商业保险”问题进行的相关整理。如果以上文章无法全面的解决你的问题,面对这个情况怎么解决,可以在线咨询长燊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广东长燊律师事务所在劳动纠纷方面具有多年的实践经验,如果您有需要,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