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入职的新员工,工资怎么算?2019年的10月份,共有19个正常工作日。10月1日至3日是国家明确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有一位员工10月8日入职,11月20日离职。在进行离职工资结算时,针对这位员工10月能领取多少工资,他与公司之间产生了争议。员工认为自己10月份出了全勤,因此应当得全勤工资。公司却认为员工是10月8日入职,因此要扣三天工资,也就是扣减10月1-3日三天的工资。
针对这个问题,从三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期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10月1日至3日,员工休假,公司仍要正常支付这三天的工资。对于10月8日入职的员工来说,10月1日至3日期间,他还不是公司员工,因此,不能享受这3天的工资。
第二,2019年10月份,全勤在职员工能享受19天正常出勤工资+3天法定节假日工资。如果员工在9月30日前入职的,19天正常出勤,就能获得10月份的全勤工资;而对于10月8日才入职的,他能获得19天的出勤工资,而非10月份的全勤工资。
第三,那么,我们所说的这位员工出勤19天的工资究竟该如何计算呢?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正算法,即算出日工资后,乘以19天;另一种是反算法,月工资总额,扣减3天的日工资。所以说,这家公司的核算是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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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发布 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圳人大常委会,2019年7月25日第二次修正施行)
第二十一条 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期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实行小时、日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期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标准,支付其法定休假节日期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