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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九月

延迟复工期间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网上有人问:延迟复工期间,有员工劳动合同到期的,企业应如何处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企业可以依法通知员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然后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员工处于隔离冶疗期、医学观察期、被采取隔离或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且证据充分的,则劳动合同依法应顺延至这些情形结束的时候。

具体做法如下:

1、企业可通知微信、电话、邮件、快递等通知员工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并保留好相关通知的证据。

2、企业通知时应明确告知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3、如果员工表示他处于隔离冶疗期、医学观察期、被采聚隔离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可以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期的,企业应要求员工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有必要,可要求员工补全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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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