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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八月

员工试用期内未提前3天或者转正后未提前30天辞职,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员工3天或30天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劳动者试用期内未提前3天或者转正后未提前30天辞职,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员工3天或30天的工资?

 

答案是不可以!员工试用期未提前3天,转正后未提前30天辞职的,即使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明确约定了用人单位可以扣罚员工3天或者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行。

但是按照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员工未提前3天/30天辞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员工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个损失得由用人单位举证,有充分证据员工就要承担,没有充分证据员工就不用承担。

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此种情况下损失的范围、内容、损失的标准、损失的支付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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