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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七月

未签劳动合同,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出现这么一种情况,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有实际用工,那么没有劳动合同,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考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社保的记录;

(2)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由用人单位举证。

上述就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据充足能够形成证据锁链。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肯定不会主动提供这些材料,所以在平常的工作中,如果没有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要注意收集、保留相关证据材料,以防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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