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企业因疫情影响延迟复工,员工工资怎么支付?
企业因疫情影响延迟复工,在法律上属于非因员工原因而停工停业,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即一个月内,应按照员工的正常工资支付。超过一个月,直至复工期间,应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生活费。比如深圳的标准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
6、员工自主隔离观察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有企业在问,公司员工从外地回来后,自己要求在家隔离观察一段时间,那么在员工自主隔离观察期间,他的工资该如何支付?
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如果员工自主要求观察隔离且有合理理由的,公司可以安排调休,或者休法定年休假或公司的福利年休假。如果还有剩余的,可以与员工协商先调休后补班。协商不成的,可以按作事假处理。
但是,如果员工自主要求观察隔离,但是理由不合理的,公司可以劝员工来上班,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返岗工作。员工拒不上班的,可以按照旷工或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依法处理。
7、员工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员工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劳动法》已经明确规定了三种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企业按照不同标准执行即可。也就是说,在工作日加班的,按员工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休息日加班的,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员工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按员工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